人民網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楊曦)據國家林草局消息,發展林下經濟是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路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印發了《關于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改司負責人表示,《措施》首先明確了生態優先這個大前提,維護森林生態與發展林下經濟是一體兩面,沒有良好生態就沒有林下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必須在筑牢生態根基的基礎上發展林下經濟。
據介紹,《措施》提出兩條原則:一是功能相容,發展林下經濟要與森林生態系統功能相適應,要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影響森林整體功能的前提下進行;二是空間復合利用,可充分利用林下空間、林地林緣,發展林下種植、養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等復合業態,拓展森林食物生產空間,提升森林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益。遵循以上前提和原則,經營者可優先利用商品林、適度利用公益林,科學有序開展林下經濟活動。
上述負責人表示,《措施》中關于林下空間優化、直服用地管理的內容,充分體現了保護與發展的有機統一。《措施》明確,允許省級林草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分類型、分情況設計撫育經營保留林木株數、郁閉度等指標,指導各地因地制宜開展森林撫育經營,以滿足森林培育、林下經濟發展的需求。將林下經濟林業直服用地范圍與新發布的林業行業標準《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工程設施用地規范》有效銜接,明確了為發展林下經濟修筑的生產道路、管護設施、生產資料用房和貯存場(庫、室)、移動設施和裝置、配套設施等具體標準,為合理保護和利用森林資源、發展林下經濟提供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