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吳家駒)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近日,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罰款10萬元。
主要違法事實顯示,該公司存在食品標簽未標注“固態法白酒”、食品標簽未標注警示語、食品標簽不符合執行標準要求、食品外包裝盒未標注生產日期等情況。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列出了“永豐牌 京正宗 北京二鍋頭 5L 56%vol”“永豐牌 老字號 北京二鍋頭 致敬奮斗者 500ml 42%vol”“永豐牌 老字號 碧水華章 500ml 42%vol1163”等十幾種涉案產品。
圖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注冊資本1014.6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程學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