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紅軍 通訊員 郭德民 朱麗君 婁雅靈)12月5日,記者從青島海事法院獲悉,該院于今年9月正式印發的海上養殖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指引(試行),精準破解“航行權”與“養殖權”的核心沖突,推動海事審判實現從個案審理到源頭治理、從規則引領到行業規范的延伸跨越。截至11月底,青島海事法院受理的養殖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同比下降37.04%,上訴率同比下降3.37個百分點,案件審理周期平均縮短約30%。
山東海域具有航運繁忙與養殖密集的雙重屬性,使得船舶侵入養殖區引發的損害糾紛長期居高不下。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4年,青島海事法院受理此類案件達248件,訴訟標的額達2.53億元,案件數量呈現持續增長態勢。
“此類事故發生于開放的海洋環境,現場痕跡難以留存,導致關鍵證據固定難、事實還原難。案件審理涉及養殖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船舶航行過失界定以及不可抗力、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等專業問題,部分問題缺乏明確法律規定,司法裁量空間較大。”審理指引起草人周黛娜坦言,由于司法實踐中長期缺少統一細化的審理標準,導致“類案不同判”現象時有發生。
為切實破解這一司法難題,青島海事法院立足多年審判實踐,系統梳理典型案例經驗,廣泛征求多方意見,最終形成包含七大部分、三十六條內容的審理指引,對案件審理全流程、各關鍵環節進行系統性、規范化界定。
在關鍵事實認定上,審理指引明確了養殖合法性、受損范圍、損失計算等核心問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審查要點,同時規范鑒定評估程序與證據采信規則,為案件事實認定提供精準指引;在舉證責任分配上,合理劃分養殖戶與船方在行為、因果、損失、免責等方面的舉證責任,強化對公文書證、現場勘驗記錄、船舶軌跡等證據的審查運用,確保案件審理公平公正;在責任劃分上,堅持過錯責任原則,綜合考量警示設置、航行過錯、自然條件、養殖非法性等因素,科學界定各方責任,尤其是明確了航道內、禁養區等非法養殖的責任承擔規則,引導市場主體規范經營。
審理指引不僅為司法審判提供了明確依據,也為養殖企業和航運企業劃定了行為邊界。山東木東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宋業強表示,“指引明確了養殖區域安全防護、船舶航行避讓等具體要求,讓我們在日常生產經營中有了遵循,有效降低了風險”。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