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智通財經網
香港特區政府就在港實施經合組織頒布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和與共同匯報標準有關的修訂,展開公眾咨詢。當局計劃明年內完成所需的立法修訂,目標是從2028年起與相關伙伴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以及由2029年起實施新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政府會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以實施申報框架及新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此舉亦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
據悉,自2018年起,香港按經合組織制定的共同匯報標準,每年與伙伴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讓相關稅務當局可運用該等資料作稅務評估,以及偵查和打擊逃稅。
隨著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速發展,經合組織于2023年公布申報框架,讓伙伴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以及將新數字金融產品及優化的申報及盡職審查規定納入共同匯報標準。
香港政府建議透過修訂《條例》,強制申報財務機構登記以加強識辨,并提高罰則及優化執法機制,以期在經合組織成員相互評估中維持良好評級,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