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
嘉澳環保(維權)(603822)12月9日晚間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簡稱《事先告知書》)。
經查,嘉澳環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2年虛減營業成本1344.42萬元,虛減財務費用576.7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921.17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8.91%,虛增凈利潤1525.82萬元、占當期披露凈利潤絕對值的49.06%; 2023年虛減營業成本1355.8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355.8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63.72%,虛增凈利潤1044.14萬元、占當期披露凈利潤的200.38%,且2023年凈利潤由虧損轉為盈利。
依據《事先告知書》載明的內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第9.8.1條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七)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未觸及本規則第9.5.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告顯示,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5年12月10日停牌1天,2025年12月11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公司股票將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股票簡稱由“嘉澳環?!弊兏鼮椤癝T嘉澳”,股票代碼不變,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嘉澳環保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經營活動正常開展。對于《事先告知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提升內控合規。
同日,惠倫晶體(維權)(300460)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
一、惠倫晶體未按規定披露資金占用事項,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二、2021年、2022年,惠倫晶體存在虛構采購業務、虛構銷售業務以及未按實際情況確認收入等情形,分別虛增營業收入2548.99萬元、6233.36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89%、15.79%;2021年虛增利潤總額844.570萬元、2022年虛減利潤140.89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13%、0.91%?;輦惥w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七)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未觸及第10.5.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但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五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公告顯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開市起停牌1天,將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惠倫晶體”變更為“ST惠倫”;股票代碼不變;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
惠倫晶體表示,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綜合自:公司公告